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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管问题的通告》的解读

2022-03-28 阅读次数: 782

2022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事情报告》中明确提出“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 。3月24日,,,,,,,财务部、税务总局制发《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通告》(2022年第15号),,,,,,,为确保相关政策顺遂实验,,,,,,,税务总局制发本通告,,,,,,,就相关征管问题举行了明确。。。。。 。

一、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是否均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

答: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是否适用免税政策,,,,,,,应凭证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的纳税义务爆发时间举行判断,,,,,,,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纳税义务爆发时间在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的,,,,,,,方可适用免税政策,,,,,,,若纳税义务爆发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的,,,,,,,则应凭证此前相关政谋划定执行。。。。。 。

二、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享受免税政策后,,,,,,,应怎样开具发票?? ?????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划定,,,,,,,纳税人爆发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划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据此,,,,,,,本通告第一条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享受免税政策的,,,,,,,可以开具免税通俗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三、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放弃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若可以开具,,,,,,,应凭证什么征收率开具专用发票?? ?????

答:凭证本通告第一条划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选择放弃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若是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对部分或者所有应税销售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划定盘算缴纳增值税。。。。。 。

四、小规模纳税人在2022年3月尾前已经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如爆发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应当如那里置?? ?????

答:本通告第二条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在2022年3月尾前已经开具增值税发票,,,,,,,爆发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凭证原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 。即:若是之前按3%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凭证3%的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若是之前按1%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凭证1%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 。纳税人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在开具红字发票后,,,,,,,重新开具准确的蓝字发票。。。。。 。

五、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次免税政策,,,,,,,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怎样填写相关免税栏次?? ?????

答:本通告第三条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爆发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凌驾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凌驾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若是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合计月销售额凌驾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所有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

上述月销售额是否凌驾15万元,,,,,,,凭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通告》(2021年第5号)第一条和第二条确定。。。。。 。

六、2018年至2020年办理过转挂号的纳税人,,,,,,,其转挂号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挂号日当期的留抵税额按划定计入了“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此部分进项税额能否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应如那里置?? ?????

答:2018年至2020年,,,,,,,一连三年出台了转挂号政策,,,,,,,转挂号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挂号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按划定需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用于对其一样平常纳税人时代爆发的销售折让、退回等涉税事项爆发的应纳税额举行追溯调解。。。。。 。现在,,,,,,,转挂号政策已执行到期,,,,,,,对该科目核算的相关税额应如那里置,,,,,,,本通告第四条明确划定,,,,,,,因转挂号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核算、阻止2022年3月31日的余额,,,,,,,在2022年度可划分计入牢靠资产、无形资产、投资资产、存货等相关科目,,,,,,,按划定在企业所得税或小我私家所得税税前扣除,,,,,,,对此前已税前扣除的折旧、摊销不再调解;;;;对无法划分的部分,,,,,,,在2022年度可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或小我私家所得税税前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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